不屬于,從2015年開始,國家技術監督局新調整的《特種設備目錄》未將汽車吊收錄,意味著汽車吊不再作為特種設備管理,汽車吊作為工程施工中經常使用的起重機械,施工作業風險點較多,較多發生起重事故,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的一個重點,汽車吊的安全附件較多,一般都是由特種設備檢驗部門定期檢驗,安全工程師對這些安全附件的驗收只是一般表面的常規驗收,不是專業的檢驗技術人員,不能保證汽車吊的安全性。
詳見:
質檢總局關于修訂《特種設備目錄》的公告
(2014年第11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質檢總局修訂了《特種設備目錄》,經國務院批準,現予以公布施行。同時,《關于公布<特種設備目錄>的通知》(國質檢鍋〔2004〕31號)和《關于增補特種設備目錄的通知》(國質檢特〔2010〕22號)予以廢止。《特種設備目錄》由質檢總局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附件:特種設備目錄
質檢總局
2014年10月30日
拓展資料:

起重機(英語:Crane),指用吊鉤或其他取物裝置吊掛重物,在空間進行升降與運移等循環性作業的機械。起重機有很多分類,“吊車”、“塔吊”、“天車”、“行車”等俗稱指的就是起重機中的一類或幾類。
按結構可分為橋架型起重機、纜索型起重機和臂架型起重機三大類,按取物裝置可分為吊鉤起重機、抓斗起重機、電磁起重機等十五類,按照移動方式可分為固定式起重機、爬升式起重機、便移式起重機、徑向回轉起重機、行走式起重機五大類,按照驅動方式可分為手動起重機、電動起重機、液壓起重機三類。還有按照回轉能力、支承方式、操作方式等來分類的。
詳見:
質檢總局關于修訂《特種設備目錄》的公告
(2014年第11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質檢總局修訂了《特種設備目錄》,經國務院批準,現予以公布施行。同時,《關于公布<特種設備目錄>的通知》(國質檢鍋〔2004〕31號)和《關于增補特種設備目錄的通知》(國質檢特〔2010〕22號)予以廢止。《特種設備目錄》由質檢總局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附件:特種設備目錄
質檢總局
2014年10月30日
拓展資料:

起重機(英語:Crane),指用吊鉤或其他取物裝置吊掛重物,在空間進行升降與運移等循環性作業的機械。起重機有很多分類,“吊車”、“塔吊”、“天車”、“行車”等俗稱指的就是起重機中的一類或幾類。
按結構可分為橋架型起重機、纜索型起重機和臂架型起重機三大類,按取物裝置可分為吊鉤起重機、抓斗起重機、電磁起重機等十五類,按照移動方式可分為固定式起重機、爬升式起重機、便移式起重機、徑向回轉起重機、行走式起重機五大類,按照驅動方式可分為手動起重機、電動起重機、液壓起重機三類。還有按照回轉能力、支承方式、操作方式等來分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