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上海市促進綠色電力消費加快能源低碳轉型實施意見》的通知。
《通知》指出,深度挖潛市內綠電資源,實施“光伏+”專項工程,加快近遠海風電開發,科學建設陸上風電場,結合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布局生物質發電項目,因地制宜推進地熱能開發,探索海洋能利用試點示范。
同時,市內綠電交易引入風電、光伏、生物質等多品種綠電參與交易,2024年9月起新并網發電綠電交易企業需自建或購買儲能調峰能力;存量新能源原則上給予3年豁免期,后續適時予以調整。
《通知》還指出,加快可再生能源項目建檔立卡。落實國家綠證全覆蓋等工作部署,組織上海市電力公司、上海電力交易機構、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加快提升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建檔立卡比例,加快綠證核發進度。力爭到2024年6月底,本市集中式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基本完成建檔立卡,分布式項目建檔立卡規模大幅提升。
此外,推進重點領域綠電應用。建設工業綠色微電網,支持企業、園區實施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多元儲能等一體化開發。推廣建筑光伏一體化建設,發展光儲直柔建筑、低碳零碳建筑和產能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