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2023年國管海域海上風電項目競爭配置公告
為加快建設汕頭國際風電創新港,推動海上風電項目有序規范開發,促進海上風電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廣東省2023年海上風電項目競爭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粵發改能源函〔2023〕691號)和《汕頭市2023年國管海域海上風電項目競爭配置實施方案》,經汕頭市政府同意,現就汕頭市2023年國管海域海上風電項目競爭配置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競配項目概況
本輪競配預選項目共5個,每個項目裝機容量各100萬千瓦,均位于國管海域粵東場址三。各項目場址范圍、風資源條件、集中送出及陸上登陸點規劃情況見附件1。
二、申報主體參與資格
(一)申報主體應以企業總部名義或指定下屬一家企業參與競爭配置(需提供該公司參與項目競爭配置工作的授權文件)。
(二)申報主體(含聯合體各成員單位)誠信履約情況良好,在“信用中國”網站無不良信用記錄、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三)申報主體(含主體所屬集團)2022年以來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未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未發生2次以上較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無重大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等情況。
(四)申報主體需向汕頭市政府作出承諾(附件2);在取得項目開發權后,要及時與汕頭市政府簽訂項目開發建設協議,將承諾事項予以明確并保證落實。
(五)申報主體是聯合體的,聯合體須有絕對控股企業(占50%以上股權)。
(六)企業承諾如提供虛假申報材料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競爭配置資格。
三、報名及領取競爭配置工作文件
符合以上報名資格的主體可以單獨或組成聯合體申報,其中聯合體形式包括并不限于開發企業與整機等主要設備制造企業、央企與省內國企、省屬國企與地方國企聯合等,其申報由絕對控股企業作為牽頭人代表聯合體參與競配申報工作。同一主體單獨申報和代表聯合體申報的本輪廣東省國管海域競配項目數量不得超過3個。
凡愿意參加本項目競爭配置的主體須在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6日8:30-12:00,14:30:00-17:30到汕頭市海上風電開發和產業發展專班(汕頭市躍進路28號市人民政府大樓3樓308)辦理報名驗證,并領取競爭配置工作文件,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時須攜帶以下資料:
(一)報名表加蓋公章(附件3)
(二)申報主體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授權書及被授權代表身份證。
(三)“信用中國”網站信用記錄(含聯合體成員)。
(四)說明申報主體(含主體所屬集團)2022年以來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未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未發生2次以上較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無重大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等情況的承諾函。
(五)企業承諾函(附件2)。
(六)申報主體為聯合體的,應提交相關聯合協議且協議中應明確牽頭申報主體企業及聯合體成員股權分配等情況。
四、提交申報文件
各申報主體應根據項目競爭配置工作文件要求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形成項目申報材料,項目申報文件必須書面密封提交。
(一)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6月25日17:30。
(二)遞交方式。紙質版送汕頭市海上風電開發和產業發展專班(汕頭市躍進路28號市人民政府大樓3樓308);電子版送工作郵箱(stfgxnyk@163.com)。
(三)材料要求。申報材料應按照“申報主體+競爭配置項目名”命名,按資質文件、申報資格材料、評分指標、佐證材料等順序裝訂成冊并加附目錄、封面加蓋公章,一式30份,確保索引清晰、佐證詳實、易于查證。
附件:
附件1 國管海域粵東海上風電基地前期工作預選項目情況表及示意圖.pdf
附件2 承諾函.docx
附件3 汕頭市2023年國管海域海上風電項目競配報名表.docx
(聯系電話:謝先生,0754-88988912)
汕頭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