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裝拆卸注意事項
安裝單位應在施工起重機械安裝或拆除前2個工作日內通知項目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吊車公司,同時提交經總施工同意的下列材料承包商及主管單位:
1)建筑起重機械備案證書;
2)安裝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3)安裝單位特工證書;
4)施工起重機械安裝(拆除)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5)安裝單位與用戶簽訂的安裝(拆卸)合同及安裝單位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的安全協議;
6)安裝單位負責施工起重機安裝(拆卸)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名單;
7)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除)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輔助起重機械資料及其專用操作員證書;()
9)施工總包、監理單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安裝自檢驗收
1)安裝自檢
施工起重機械安裝完成后,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和安裝操作手冊的相關要求,對施工起重機械進行自檢、調試和試運行。自檢合格的履帶吊安裝單位安裝完畢自檢報告,出具自檢證書履帶吊安裝單位安裝完畢自檢報告,并對用戶進行安全指導。
2)監督檢查
施工起重機械的安裝經安裝單位自檢合格后,用戶應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驗收。
3)安裝驗收
施工起重機械安裝完成后履帶吊安裝單位安裝完畢自檢報告|建筑起重機械的安裝和拆卸吊車,使用單位應組織租賃、安裝、監理等相關單位進行驗收,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施工起重機械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執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